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四、五、十条之规定,本院对一审公诉案件王某某掩饰犯罪所得案拟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时间:
2023年8月17日10时00分
二、 听证地点:
洞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
三、 注意事项
(1)请参加听证会人员于2023年8月17日9时45分前到达本院,并依法接受安全检查。
(2)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定,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洞口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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