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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护平溪,增殖放流保生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要求2023年4月7日下午洞口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农业农村局洞口县平溪江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鱼苗万尾,购买鱼苗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该院今年办理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案当事人缴纳的天然渔业资源恢复补偿费用。

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县检察院干警们结合公益诉讼工作实际,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热心向群众介绍了什么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4+N”等相关法律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知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业务的知晓度,拓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

近年来,洞口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生态保护理念,连续多年开展鱼类增殖放流等公益活动,进一步拓展了公益诉讼社会效果。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提高履职能力,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答好公益守护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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