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四、五、十条之规定,本院拟对一审公诉案件阳某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时间:
2025年3月27日13时30分
二、 听证地点:
洞口县罗溪乡仙人桥村村委会
三、 注意事项
(1)请参加听证会人员于2025年3月27日13时15分前到达以上听证地点,并依法接受安全检查。
(2)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定,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洞口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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