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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检察工作报告

 

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319日在洞口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学礼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主动融入和服务县委“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8个集体、15名干警获县市级以上表彰,2个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1份文书入选全省优秀文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基层检察院”“全省优秀控申工作团队”等称号。

一、为大局服务,以检察之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大局和“城乡建设年”活动目标要求,以检察履职护航洞口经济社会发展。

以检察履职维护稳定。依法惩治犯罪是检察机关维护稳定的基本职责。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278件,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48人,提起公诉405人。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3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23人。深入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位居全市先进。

以检察履职促进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起诉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各类侵犯企业犯罪14人。发挥“政法巡回服务专家团”的“外脑”作用,通过走访调研、研讨指导等方式,为多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主动护航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依法守护耕地红线、保护高标准农田,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78亩;精心选派检察人员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积极协调职能部门,解决岩龙村3个村民小组的电网改造,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用电;拨款8万余元帮助联点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创建和美乡村及日常办公设施维护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起诉职务犯罪2人;加强与监委的衔接配合,提前介入监察机关调查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的原怀化市中级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副政委肖某某受贿案,通过提前介入,引导监察机关调查取证,最终肖某某认罪认罚,有效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以检察履职保障善治。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对严重犯罪,坚持“严”的震慑不动摇,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4人。严厉打击走私贩卖毒品、容留吸毒等涉毒品犯罪,起诉16人,追诉3人。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发挥好“宽”的教育感召作用,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捕1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起诉99人,同比分别上升48.6%、54.8%,减少社会对立面、增进和谐。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围绕非法占用农用地、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摩托车等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份,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二、为人民司法,以检察温度传递温情、夯实根基、践行宗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进一步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倾心服务“民生”,守护“乡愁”。做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协同行政机关督促32家药店下架不合格“消”字号制剂。联合水利局对全县17家“千吨万人”水厂进行饮用水安全检查,督促3家水厂对饮用水提质整改。针对农村客运车辆无证运营校车现象,对相关行政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注销案涉车辆运营手续;推动全县开展农村客运车辆排查,督促17辆客运车整改到位,增设乡镇学校周边交通标识19处,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用法治力量守护乡愁水韵。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6件,挽救生态公益林35亩,复绿种植树苗2000余株;督促修建生态净化园1个,解决生活污水直排平溪江问题;支持政府向生态环境污染个人追缴环境损害赔偿金21万余元。

用心守护“夕阳”,托起“朝阳”。规范发放高龄老人补贴,依托市检察院高龄补贴大数据模型分析,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追回超期发放高龄补贴资金20万余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得到根本遏制,批捕10人、起诉8人,同比分别下降55%、76%。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情节较轻的,依法附条件不起诉10人;犯罪严重的,依法起诉38人。引入专业社会服务,为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19次,向监护缺位的5组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引导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深入开展“法治副校长暨洞口爱心妈妈护蕾成长”法治宣讲活动,开展普法宣传54场,受众师生2万余人。应县妇联、融媒体中心等单位邀请进社区、乡村开展法治宣讲5场,联合县教育基金会为11名贫困儿童发放爱心助学金2.2万元。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支持未成年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件;督导相关单位联合开展重点行业场所整治行动12次。关于KTV违规招用未成年人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获全省检察机关“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优秀文书,撰写的洞口县检察院“爱心妈妈”经验材料被省检察院刊发。

真心回应“诉求”减轻“诉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主动约访等方式,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7件,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结答复率100%。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用巧用活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外脑智慧,办理各类听证案件16件,实现“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做优“多元帮扶+检察一体化救助”联动机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1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8万元。助力解决公司员工“烦薪事”,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帮助某公司70余名员工,讨回被拖欠工资170万余元。

三、为法治担当,以检察监督捍卫秩序、促进公平、守护正

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实体上确保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推深做实。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对应立不立、不应立而立等问题,监督立案3件、撤案1件;对应当逮捕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未移送起诉的,纠正漏诉26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7件。加强对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监管,对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5件,对社区矫正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0件。对暂予监外执行对象从严把控,对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督促收监执行2人。

民事检察精准跟进。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精准度,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4件,其中提请市检察院抗诉2件,现均已改判。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对法院办理的涉企“终结本次执行”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2件,发出类案检察建议1件。积极参与市检察院开展的保险领域虚假诉讼监督专项行动,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20件,发出类案检察建议1件,采纳率100%。支持民事起诉39件。

行政检察深耕问效。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我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某行政补偿案二审判决错误,某砂场合伙人涉嫌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偿金100万余元,将该线索移送至市检察院,由市检察院向市中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市中级法院经再审后,决定发回重审。办理的某公司拖欠工资行政非诉执行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加强两法衔接工作,33位刑事被不起诉人移送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昭示“不刑”不等于“不罚”。

公益诉讼务实创新。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法定传统领域案件18件;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无障碍环境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等其他新领域案件8件。追回国有资产11万余元,推动县税务局与县法院建立民间借贷中个人所得税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谢某、杨某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36万余条,并以1元至30元不等的价格售卖,非法获利180万余元,在追究谢某、杨某刑事责任的同时向市检察院报送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加强检察侦查工作力度。积极适应新时期检察侦查工作形势特点,对在诉讼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1件1人。原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分局巡逻处警大队副大队长袁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有案不立,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徇私枉法,我院对其依法立案侦查。

四、强化自身建设,从严治检确保政治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

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队伍建设总体要求,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专业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旗帜鲜明讲政治、铸忠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抓实党史学习教育,运用“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党小组学习等方式,开展各类政治学习40余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研讨12次。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及上级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各类事项,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

行稳致远夯基础、提素能。以专业能力建设为关键,持续提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本领。依托“青”锋党建品牌,强化队伍管理,激发检察人员内生动力。结合履职办案需求,常态化开设“青年讲堂”13期,着力培育“行家里手”,大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氛围。1篇论文获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3篇理论调研文章被政法论坛采用,4篇理论调研文章被比较法研究采用。

驰而不息正检风、肃检纪。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确保打铁必须自身硬。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委第五交叉巡察组开展政法领域专项巡察,把抓好反馈意见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县委“强信心、重担当、敢作为、塑形象”主题活动有机结合,对巡察组反馈的4大类12项27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清单”和“台账”着力解决问题,纠正偏差。充分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7次警示教育,不断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持续深化“清廉机关”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填报111件次。

持之以恒促公开、赢公信。坚持将依法接受监督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针对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工作,主动向人大、政协专题报告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办案70余人次。积极配合县人大对7名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对发现的113项问题逐项整改,提升履职办案能力。主动向社会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16条,及时通过微博、微信发布检察动态330余条,73篇宣传稿件被湖南长安网、省检察院门户网、湖南法治报等省级以上媒体采用。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案件信息查询231人次,提供律师阅卷172人次,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洞口检察各项工作稳步向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向各位代表、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精准性、系统性、实效性还需增强;二是司法办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成效还不明显;三是法律监督力度与质效有待提升,不善监督、监督乏力现象依然存在;四是全面从严治检仍须不断深化。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2025年,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紧紧围绕县委“提质增效年”决策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强信心、重担当、敢作为、塑形象,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洞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以更高站位强化凝心铸魂。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向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汇报,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各方面监督,常态化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工作。

二是服务发展大局,以更优履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锚定“三区一中心”战略目标,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重点任务,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严”的震慑不动摇,依法惩治危害社会秩序犯罪,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恶性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聚焦县委“提质增效年”,有针对性的出台护企保障举措,服务好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聚焦司法办案,围绕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以及影响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深化专项监督,特别是在虚假诉讼、不正当竞争、损害企业声誉等方面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三是践行为民初心,以更强担当改善民生福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教育、医疗、就业、食品药品安全、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依法严惩侵害民生民利犯罪。更加重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依法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着力提升信访工作质效。进一步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做优做强“洞口爱心妈妈”志愿团队,持续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

四是聚焦主责主业,以更实举措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积极履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加强对监督事项的调查核实,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推进数字检察战略,推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见行见效。

是落实主体责任,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切实防止灯下黑,以自身硬确保身净。坚持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相结合,以党的创新理论培根铸魂。重视检察人才培养和专业化办案团队培育,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完善检察人员考核机制,用足用好考核结果。做实检务督察工作,深化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正风肃纪,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新的一年,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和各位代表的审议意见,走好新时代“赶考路”、当好新征程“答卷人”,努力为洞口“三区一中心”建设贡献更多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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