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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单位预算公开

2023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也需公开空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洞口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4、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7、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向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9、负责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10、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1、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12、负责检察机关财物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3、负责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洞口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现有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洞口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单位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单位预算,因此本单位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中央财政补助和上年结余结转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 149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6.73万元,中央财政补助 296.7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 51.0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入较去年减少  27.44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结转结余减少39.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494.5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1256.91万元,教育支出 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 27.44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共安全支出减少41.32万元,教育支出减少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4.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494.5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56.91万元,占84.1 %教育支出3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3万元,占5.8%;卫生健康支出70万元,占4.68%;住房保障支出78万元,占5.2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339.5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55.0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运行维护支出等,其中:业务专项支出50.67万元,主要用于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案管大厅建设 机要密码设备换装、检察监督等方面;其他事业发展专项支出82.1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乡村振兴等方面;运行维护支出22.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党建活动、公务用车购置、检察干警基金等方面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498.5 万元,上年预算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9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0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3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持平,主要是满足三公经费运行的保障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 0.5  万元,拟召开 3 会议,人数 50 人,内容为听证会议、检察工作报告意见征求会议、其他会议;培训费预算 3 万元,拟开展 6 培训,人数 40 人,内容为检察业务培训、其他工作业务培训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4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9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9.50万元,项目支出155.0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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