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3月,洞口县人民检察署建立,1955年8月,更名为洞口县人民检察院。1968年4月,洞口县人民检察院由部队实行军事管制,1978年12月洞口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检察业务工作逐步进展,内设机构也逐步完善。
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座落于洞口县工业园区蔡锷南路,占地20亩,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的新办公大楼于2009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
2020年5月我院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目前,我院设有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共有编制55人,在职干警51人,现任班子成员7人(含党外副检察长1人)。其中,员额检察官19名,检察官助理18名,司法行政人员7名,检察技术人员1名,司法警察5名,工人1名。
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我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带领全院干警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各项工作稳步向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 RIGHT©洞口县人民检察院All Rights Reserved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工业园区蔡锷南路联系电话:0739-7130846 传真:0739-7140511
备案号:京10217144号-1